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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振平在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的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020-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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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承德“三区一城”发展定位和“12345”总体思路目标,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提高站位讲政治,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

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努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558件2247人,提起公诉2920件4308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1%。严厉打击放火、涉枪涉爆、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依法起诉981件1019人。严肃惩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依法起诉故意杀人、绑架、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犯罪630件779人,依法起诉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犯罪547件792人。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程序性回复率100%,实体性办结率83.63%,高出全省平均办结率7.23个百分点。扎实开展清理信访积案专项活动,将2017年以来的170件涉检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到位。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充分运用提前介入、专项督导、快捕快诉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深挖彻查,着力推动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成效。严格执行“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标准,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69件214人,提起公诉33件239人,批捕率、起诉率分别达到95.11%和100%。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逐案督办,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3件,追加起诉11人。依法办理了张军、崔英杰等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一批欺行霸市、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黑恶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切实担负起反腐败斗争检察职责。制定《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办法》,会同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制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实现案件线索移送、指定管辖、留置与强制措施转换等环节有序衔接。加强与监察委工作沟通,对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调查24次,决定逮捕6件17人,起诉38件55人。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承德县原常务副县长白晓利受贿案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动作为顾大局,用法治力量护航高质量发展

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三区一城”发展定位,制定实施《服务保障全市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等专项行动,起诉盗伐滥伐、非法采砂及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26件247人,同比上升68%。深化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对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挂牌督办,监督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7个,监督清理各类垃圾、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2040吨,监督侵权人恢复被占林地耕地3715.45亩,协助追缴环境损害赔偿费用、环境修复费用406万元。服务保障“两区”建设的做法在全国推广。

着力预防化解经济领域风险。依法提出推进行业治理的检察建议,从严惩处危害金融安全、涉众型刑事犯罪,起诉各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35件163人,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34件174人,同比上升62.62%。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的金融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25件42人。

着力服务保障精准脱贫。建立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机制,司法救助刑事被害返贫人员12人42万元。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198万元。注重惩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审查起诉9件16人。深入开展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调研,向市委呈报专题调研报告,报告全文被最高检转发。切实履行帮扶脱贫政治责任,开展项目支持、结对帮扶、捐资助学等多种活动,帮助包联贫困村、贫困户实现脱贫出列,市检察院被评为驻村扶贫工作优秀单位。

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三深化三提升”活动,深入贯彻《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地走访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举办主题“检察开放日”,制定落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7方面措施。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惩侵犯非公经济发展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131件348人。开展涉民营经济案件立案监督和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对非公经济人士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不批捕、不起诉77人。办理的马某等两件假冒注册商标案和靳某申请执行监督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五大典型案例。

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主动协调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快推进构建全市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健全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格局,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01件144人,起诉91件157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23人,附条件不起诉21人,封存犯罪记录23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52人,司法救助未成年被害人6人25.7万元。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两级院检察长作为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覆盖学校61个、学生6.2万余人。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深耕主业强监督,倾力提供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牢牢把握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诉讼监督有新作为。严格立案监督,推进实现基层检察院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全覆盖,针对该立不立、不该立而立案件督促立案34件34人、撤案13件18人。严格侦查监督,依法对重特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9件,监督纠正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违法117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185人。严格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2193人,抗诉刑事裁判44件。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快办理案件1186件1652人,制度适用率由1月份的2.52%提高到12月份的85.01%。

刑事执行监督有新提升。对辖区两个监狱开展“派驻+巡回”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4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03人。依法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提出并被采纳检察建议179件。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监督活动,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15人。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242件,执结金额1067万元。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违法案件215件。审查办理特赦案件74人,保障特赦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做法在全省推广。

民事诉讼监督有新发展。加强对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裁判结果、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16件,办结363件。其中,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4件,对审判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65件,对选择性执行、超范围查封扣押等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3件。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违法调解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在全省会议上介绍经验。

行政诉讼监督有新进步。专门设置行政检察监督机构,推动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受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58件。其中,受理审判活动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受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4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开展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14件。创新“大数据+行政检察”工作模式,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接入市县行政执法部门393家,获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信息5.1万余条;依据平台预警信息立案434件,发出检察建议214件,占全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33%。省检察院召开现场会推广承德行政检察工作经验。

公益诉讼工作有新突破。深化“多赢双赢共赢”理念,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请示、通报工作,持续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摸排案件线索336件,立案346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342件,法定期限内采纳率99.3%,提起公益诉讼4件,督促收缴各类公益资金282.75万元。办理英雄烈士权益保护案件10件、古遗址古文化保护案件7件。积极参与“祖国北部绿水青山蓝天护航”机制建设,推动开展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3个。

四、从严从实抓队伍,持续强化过硬素质能力建设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四个铁一般”要求,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持续提升检察队伍“四化”水平。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五个具体目标”,坚持“四个贯穿始终”,制定实施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长效机制“八项意见”,开展“三表率一模范”创建活动,主题教育取得了丰富成果。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政法工作条例,市检察院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次。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三同步”工作制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50条,发布检察信息4.2万余条,持续传播检察正能量和好声音。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检答网”等网络培训平台,有计划地组织检察人员进党校、进高校,扎实开展业务竞赛、庭审观摩、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等实战活动,开展各类培训444期2.35万余人次。组建检察业务专家人才库,2人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2人入选全省各类人才库。积极借用“外脑”,深化与高校合作交流,与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共建教学“实践基地”,邀请高校专家教授授课3次,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前沿理论问题进行深刻解读。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等专项活动,强化明察暗访和督促整改,坚决整治“四风”及其隐形变异问题。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党组巡视监督,对平泉市院和宽城县院开展政治巡察,坚持边巡边改、立行立改,及时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执纪问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谈话函询16人次,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4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定点包联、对口指导、结对帮扶等制度,推动资源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基层检察院倾斜,为基层招录人员10人,将54.55%的培训资源投入基层。部署开展“百日会战攻坚”活动,精细化推进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特色创建,培树承德检察品牌。完成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重组检察工作职责,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上下协同高效。深入推进“基层减负年”建设,切实为基层院减负松绑。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邀请市人大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对市检察院4名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邀请市政协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视察,并对市人大市政协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全面整改落实。我们完善代表委员联络制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走访代表委员50多批次,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检察机关300余人次,赠阅《检察日报》《承德检察》等报刊资料3200余份,同时也收获了大量饱含代表委员关心和期待的宝贵意见建议。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3个集体、10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以“全省模范检察官”丁红琳为代表的一批先进模范,检察队伍群众满意度继续位居全市政法部门首位。我们深知,检察工作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和各位代表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和各位委员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法律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面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新机遇,推动各项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面对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检察人员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面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任务,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服务保障承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全力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实现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美好愿景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全力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依法做好保障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为全市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强化矛盾源头预防,探索实行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等工作制度,推进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全力推动法治承德建设。依法开展诉讼监督,深入查办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通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承德。

四是全力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强化公益诉讼工作职责,加强与环境保护、国有资产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推进办案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效果的最大化。

五是全力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狠抓素质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检察改革,扎实开展创建“四型”政法机关和争做“四型”政法干警活动,大力提升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检察监督职责,锐意进取,砥砺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承德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建设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