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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2-26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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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7日在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纪志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落实维稳政治任务,促进平安承德建设

把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认真落实提前介入、联席会议制度,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258人,提起公诉2991人,依法办理了马骥等人涉案超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张进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等重大案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释法说理、刑事和解等工作,依法不批捕265人、不起诉139人。

强化检察环节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四个专项治理”、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通过远程视频接访、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形式,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共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3110件,通过促成和解依法化解了平泉市侯文儒十年诉讼纠纷案。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4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以推进民生领域社会治理创新为重点,积极参与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活动,共批捕犯罪嫌疑人81人,提起公诉170人,依法办理了于海杰等42人电信诈骗案等重点案件;组织开展了涉农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通过监督立案等多种形式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九进”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二、落实服务大局举措,优化发展法治环境

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责任,突出抓好服务发展环境、生态环境、扶贫攻坚等重点工作。

努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认真落实“转、优、促”部署,制定《推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采取严厉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等危害经济秩序犯罪,开展服务非公企业活动等措施,为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生态发展、扶贫攻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依法办理了秘安等人假冒山庄老酒、板城和顺等多种白酒的注册商标案等重大影响案件,《河北日报》等媒体对该服务举措均予以报道。对承钢钒钛高强冷轧板项目等13个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672次。

多措并举促进绿色发展。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弘扬塞罕坝精神的重要批示精神,创新“并体保护”工作模式,为全市实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提供坚强司法保障,共批捕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31人,提起公诉142人,监督查办了双滦西地前营废钢渣提炼厂污染环境、石良喜等人跨省倾倒危险废物等案件;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打击大气污染犯罪等活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件,发出督促整改检察建议11件。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

强化扶贫攻坚司法保障。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查办截留、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等贪污贿赂案件51人,同比增长13.3%,我院打击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经验在省检察院作了典型发言。

三、落实反腐倡廉职责,加大惩防并举力度

把服从服务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继续保持惩防职务犯罪高压态势。

持续加大惩治职务犯罪。持续加大查办本地案件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29人、渎职侵权案件63人,同比分别增长9.3%28.6%,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32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4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879万余元;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组织开展了医疗卫生、森林草原防火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小专项活动,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案件43人。注重打击行贿犯罪,立案查办围猎干部、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案件18人。

持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开展警示教育77次;与市邮政公司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完成预防调查等102件,两级院多篇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被党委、人大、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各位代表,全市反贪反渎和预防部门干警,在历年来取得重大成绩为全市反腐败作出重要贡献的基础上,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服从、全力支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做到了人心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在今年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敢于和自己较劲、敢于和工作较真、敢于在全省叫响的“较劲、较真、叫响”精神,受到省检察院高度肯定,为我市检察机关留下了宝贵精神财富。

四、落实立身之本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加强检察监督作为立身之本,着力提高监督精度、增加监督深度、拓展监督广度,全面提升检察监督水平。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62件,同比增长34.7%;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8件次;共提出刑事抗诉43件,同比增长126%,提升抗诉案件质量经验被省检察院转发。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成了覆盖55个部门的“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审查行政执法案件1470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7人,公安机关已立案11人,其中包括一涉案3500余万元的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件。

强化民事检察监督。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提请抗诉35件,同比增长150%;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27件,同比增长17.4%。指导基层院与同级法院会签了《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文件,重点对进入执行环节的执行行为和执行裁定进行监督,共提出检察建议110件,被采纳105件。

实化行政检察监督。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通过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增加行政检察监督模块搭建起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与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了《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领域合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围场县院提请围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决定》,从软件开发、试点单位应用、部门协调联动等方面夯实了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基础。组织开展了“清收耕地占用税、契税”专项活动,督促相关部门收缴税款3400余万元,经验做法被省检察院转发。围绕河道采砂、林地使用等环节开展公益诉讼,通过诉前程序追缴土地出让金1700万元。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285件,支持起诉86件。

深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书面纠正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88人次,书面纠正刑事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案件173件。注重提高监督准度,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并被采纳意见104件,采纳率达到100%,杨朔等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获评全国精品案件,丰宁县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两级院均建成了刑事执行检察信息中心,实现对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活动的动态监督。

创新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认真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全面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若干规定》,依法不批捕24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同比分别增长41.1%57.1%。设立未检办案专区、教育园区检察官办公室和法制长廊,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接受学校法制教育的师生达3万余人次,共同打造学校、社会、司法机关联动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新格局。

五、落实深化改革部署,增强自身发展活力

严格按照省检察院深化司法改革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完成322名入额检察官的等级评定、89名检察官等级晋升以及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的等级确定工作,完成第二轮检察官入额及员额检察官比例调整工作。推行司法办案新模式,制定业务职权划分、法律文书签发权限等制度,入额院领导和检察官均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办理案件,人均办案量同比增长31%,人均办案用时减少5.6个工作日。建立案件质量评查聘任、打分定档、一人一档“三项机制”,有效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效能,最高检给予充分肯定。

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市公安局会签了《加强侦查监督工作配合的规定》《规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工作的意见》等文件,指导基层院会签了《加强诉侦配合的实施意见》《提前介入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活动的实施办法》《几种常见罪名证据采信标准》《办理刑事案件构建新型诉辩关系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在构建新型诉侦、诉审、诉辩关系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共提前介入侦查262件次,召开联席会议136次,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64件次,网上预约律师和诉讼代理人1102件次,市院被最高检评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稳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协助市司法局完成82名市级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组织监督案件15件,邀请参加案件公开答复、职务犯罪案件评查等活动15次。

六、落实队伍建设目标,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以常态化督查为抓手,以转变作风为保障,不断提升职业化建设水平。

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学习塞罕坝,加快走新路大讨论”等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向身患绝症病故前10天仍坚持工作的身边模范、原营子区院副检察长曲阳同志学习活动,努力形成学精神、齐奋进、勇争先的良好氛围,有3个基层院获得省级文明单位,2名检察人员被评为全市最美政法干警。全面实施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各类培训2748人次,有5门课程在省检察院精品课评选中获奖,14件精品案件入选全国检察业务指导性案例,宣传稿件、理论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报刊采用460余篇。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手册》,落实防控措施205条;开展了深化基层党风政风“清洁行动”、推进“微腐败”专项治理等活动,开展警示教育和谈话函询161人次,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建立干警廉政档案178份。按照省检察院对市院党组开展巡视工作部署,认真查找在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治检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并根据省检察院巡视组反馈意见和市委主要领导落实反馈意见指示精神,坚决、全面进行了整改。

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基层院“八化”建设,1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八化”建设示范院,2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八化”建设先进院。以打造“智慧检务”为统领,完成现代化侦查办案、检察监督、检务保障及办公等平台建设。省检察院评价我院信息化建设在全省起步最早、速度最快、效果最好、内容最全、管理最严。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重大机遇,扎实推动检察工作争先创优,两级院共有13个集体和67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全市检察工作呈现出稳中向好、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全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当前,检察机关正处于改革期,检察工作正处于转型期,检察人员正处于适应期,面对特殊形势,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需求,我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还缺乏深度,需要进一步在创新创强上下功夫。二是检察监督不全面、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三是司法体制改革所带来的不适应、不适合问题比较突出,需要在强化办案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四是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不符合新时代要求的职业素能问题,需要进一步在提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上下功夫。

2018年主要任务

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落实市委、省检察院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全市中心工作。围绕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确定的“做到五个坚持、打好六场硬仗、突出六项重点”的决策部署,细化完善各项服务举措。围绕弘扬塞罕坝精神和加强生态建设,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强化生态检察监督,促进生态环境持续优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平安承德建设。以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为宗旨,继续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打高压态势。积极参与平安承德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强化检察监督。聚焦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创新检察监督平台、加强执法司法联动、着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加强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切实保障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司法需求,着力加强“接地气”式的民生检察工作,力求在扶贫攻坚、教育医疗、食药安全、生态环保等领域提供优质公共司法产品。

加强素能建设,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人员。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强化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培养,提升检察队伍适应转型发展的能力。深化纪律作风建设,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推进新时代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