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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017-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日报
大号字

——201748日在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承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纪志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的主要工作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全面落实省检察院“五检”①总体工作布局,认真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保障社会稳定

融入工作大局,服务经济发展。主动服务大局,制定实施了《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助推绿色崛起的意见》,得到周仲明书记批示肯定。努力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和《开展检企常态联系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查办国家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领域渎职犯罪专项行动,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4人。向全市10个开发区派驻检察室,开展“送法进企、帮企解难、打击犯罪”服务活动,共批捕侵犯企业生产经营权益的刑事犯罪嫌疑人103人,提起公诉186人,立案查办向企业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48人。按照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要求,推行重点工程主办检察官责任制、“订单式”预防②等工作机制,对国家投资的262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711次,拦截有行贿记录的单位14家、个人35名。

落实维稳责任,服务平安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打击多发性犯罪常态化工作机制,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831人,提起公诉10195人,全力保障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加强刑事和解③、释法说理、检调对接④等工作,依法不批捕1282人,不起诉258人。落实涉罪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完善社会化帮教体系⑤,依法不批捕84人,附条件不起诉⑥7人。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远程视频“五位一体”控告申诉渠道,加强和改进优先办理群众来信工作,依法妥善办理各类控告申诉案件7222件,化解积案16件,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打击重点,服务保障民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开展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批捕涉嫌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嫌疑人26人,提起公诉73人,监督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积极参与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活动,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104人,提起公诉49人;组织开展了集中惩治和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184人,为精准扶贫政策落地提供法治保障。

创新保障机制,服务生态建设。制定《服务和保障发展环境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市县两级院全部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专门机构,开通办理环保案件“绿色通道”,落实“捕诉监防”⑦一体化工作机制,与市环保局等七部门制定实施《环境司法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构建起联席会议、专门联络员、重大事件同步介入调查等司法执法联动工作体系。立案查办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105人,提起公诉破坏生态资源环境刑事犯罪嫌疑人156人,发出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检察建议322件。

二、履行惩防职责,着力优化政治生态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举全市检察机关之力,参与完成了对原全国政协副主席苏荣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其妻子于丽芳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的侦查工作,展示了承德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在查办上级交办专案同时,认真查办本地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558人、渎职侵权犯罪27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5亿元。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工作力度,突出惩治“围猎”干部、主动行贿等情节恶劣的犯罪,立案查办行贿犯罪77人,净化职务犯罪的滋生土壤。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协调配合,突出查办了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党委书记马玉坡伙同他人贪污3050万元等一批窝串案件。坚持抓大不放小,组织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办农村“两委”人员239人。

促进侦查工作转型升级。完善“反贪反渎两局协同、市县互动”等一体化办案模式,立案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占比83.5%,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占比56.5%,共立案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43人。推行贪渎并查工作机制,查办贪渎交织案件8人。落实“一案一建议”侦防一体化要求,向发案单位发出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332件。制定实施了《加强信息化工作实施意见》,推进侦查指挥查询平台、职务犯罪远程提审系统等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智能化侦查水平。

狠抓职务犯罪源头预防。深入贯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开展扶贫攻坚、换届选举等预防调查275次,向党委政府提供《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48件,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的工作经验被最高检转发。运用典型案例剖析会等新模式,开展预防教育宣传875次。深化廉政文化预防,运用“承德预防”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增强预防工作的渗透力,创作的《罪证》获全国检察机关首届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微电影评选一等奖和最佳创意奖,丰宁县院警示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

三、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监督立案229件,监督撤案248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053件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82件,纠正刑事审判违法280件次。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监督纠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案件18人,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32人次,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84人,纠正监外执行违法451人次,立案查办刑事执行活动中职务犯罪6人。

深入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加强对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共提请省检察院抗诉6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4件,提出检察建议551件,办理支持起诉和督促履行职责980件。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推进年”活动,基层院提出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同比增加76.3%。制定实施了《加强民事行政检察与相关部门内部协作意见》,拓宽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线索收集渠道。

大力推动“两法衔接”⑧机制建设。在常丽虹市长的牵头协调下,将“两法衔接”纳入依法治市大格局中谋划和推进,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印发了4个指导性文件,建成了覆盖市县两级35个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共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信息1049条,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6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0件,公安机关立案52件。

四、规范司法行为,着力提升司法公信

以规范司法促公信。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司法公信建设年等活动,对排查出的8个方面64项司法不规范问题进行集中整改。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共完成网上受理、审查、分流案件30284件,及时纠正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程序瑕疵等问题278处,发出办案期限预警提示228次。严格执行检察官个人执法档案等制度,每年定期组织案件质量评查,形成了检察权运行“人控+机控”、“制度+科技”的内部监控体系。

以人民监督促公信。主动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惩治失职渎职”、“两法衔接”等专题视察活动,专题报告了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等工作情况。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和推进情况,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10件。深入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参与执法检查、执法监督、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52次,组织监督评议案件58件。

以检务公开促公信。以电子检务工程建设为抓手,利用多功能检务公开大厅认真接待律师阅卷和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检察开放日”60次,邀请1200余名群众零距离了解检察工作。依托检察官网和“两微一端”新媒体,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8413条,法律文书2890份,重要案件信息134件,使检察权始终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以深化改革促公信。落实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全面完成检察官员额制⑨改革任务,择优遴选322名检察官进入员额,为司法责任制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制定实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疑难案件办法》,聘请33名优秀律师参与接待来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实施《庭审指控工作规范》,规范出庭公诉行为。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协助市司法局完成82名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五、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职业素养

加强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谋划实施人才育检工程,建立与法院、律师协会经常性的交流互训机制,成立京津冀检务合作论坛,开展检察长带头办案、全员公诉等活动,强化各条线业务培训,共举办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专项培训6181.9万余人次,有12人入选省级专家人才库,22个集体、46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强化“四个意识”。制定《关于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详列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集中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一问责八清理”等专项活动,组织全覆盖、拉网式检务督察278次,对有违纪苗头的干警早提醒、早预防67人次,全市检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处理9人。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基层检察院建设任务责任分解》,推行市院领导干部对口指导制度,着力推动重心下移、检力下沉、保障下倾。推进基层院“八化”⑩、“一院一策”建设,开展全覆盖、动态化、循环式的基层院建设抽样评估,完善考核机制,督促整改问题,激励创先争优。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前行,我们深刻体会到:一是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遵循,突出解决好发展为谁问题;二是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首要,突出解决好在哪发展问题;三是始终把法律监督作为主业,突出解决好发展定位问题;四是始终把深化改革作为动力,突出解决好怎么发展问题;五是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基础,突出解决好用谁发展问题。与此同时,我们也深切地感到,市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政府、政协的全力支持,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全面参与,是我市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的根本依靠。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地感谢!

对照上级要求和人民需求,我市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发挥与法治承德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监督范围和力度不够平衡,有的新增检察职能履行不够到位。二是一些检察人员司法理念、办案方式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一些地方在执法规范、工作制度和职业纪律上落实不到位,极少数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四是一些基层院办案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矛盾比较突出,检察信息化应用水平亟待提升。五是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部分人员不太适应新的办案模式和运行机制。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即将召开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十四次党代会各项决策部署,以为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为主线,继续深化“五检”总体工作布局,依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动平安承德建设。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公共安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以及“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全力做好涉检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全市发展定位,突出抓好精准服务。按照市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守底线、快转型、促协同、奔小康”主基调,推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推全市改革发展。加强对扶贫项目及资金的监督,探索和推行法治扶贫,为打赢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加强执法司法联动,依法惩治和预防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立足反腐工作全局,依法履行惩防职能。坚决贯彻上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突出抓好扶贫攻坚、对外开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领域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惩防工作。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打击违法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

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把强化检察监督作为立身之本,全面推进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民事检察监督、行政检察监督、未成年人检察监督,着力提高监督精度、增加监督深度、拓展监督广度,进一步提升法治承德建设水平。

狠抓“六个到位”,稳步推进司法改革。认真落实省检察院“深化司法改革年”工作部署,切实做到分类管理落实到位、内设机构改革落实到位、司法责任制落实到位、职业保障落实到位、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到位、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落实到位,用司法改革成果破解自身发展难题,推动承德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司法能力。坚持政治建检,着力提高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坚持素质兴检,全面开展“人才建设工程”,着力培养一批骨干、标兵、带头人,形成梯次结构和骨干支撑。坚持科技强检,推进“智慧检务”,促进信息化应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着力打造一支立场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下,深入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维护我市政通人和万事兴的良好局面,为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和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再做新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①“五检”: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童建明在2014年初的全省检察长会议上提出的“政治建检、业务立检、公信树检、素质兴检、科技强检”的全省检察总体工作布局。

②“订单式”预防:检察机关根据不同行业、单位特点和需求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职务犯罪预防活动。

③刑事和解:在轻微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真诚悔罪,获得被害人谅解,经司法机关主持制作和解协议后,可以从宽处理的规定。

④检调对接:检察机关在刑事和解工作中,依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促进被害人或其亲属自愿同犯罪嫌疑人就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达成和解协议,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从轻处理的工作机制。

⑤社会化帮教体系:由检察官、未成年人家庭及其所在社区共同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帮助教育,促使其重归社会的制度体系。

⑥附条件不起诉: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要求在设定的考察时期内履行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制度。

⑦“捕诉监防”: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门开展批捕、公诉、法律监督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简称。

⑧“两法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简称。

⑨检察官员额制:将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合理确定检察官和其他人员比例,强化职业保障,从而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效率,筑牢司法责任制基石。

⑩“八化”: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