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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检察机关召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学习会暨1-3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
时间:2023-04-25  作者:刘国雄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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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承德市检察机关以视频会形式召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学习会暨1-3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认真学习研究最高检印发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这是继4月10日承德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进行专题学习后对《评价指标》在更大范围内的学习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杰为两级院业务部门全体干警作了《评价指标》专题解读,市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作实际就各自条线所涉评价指标的特点规律作了具体分析。

会议指出,《评价指标》是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检察机关适应党和人民群众更高要求、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更是推进检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4月18日省检察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精神,正确把握指标背后的政治考量、正确把握《评价指标》的整体架构、正确把握指标反映的评价导向、正确把握评价指标的管理效能,全面准确把握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每位检察官都要按照《评价指标》要求,守牢司法为民这个“初心”、司法公正这个“核心”,以更高监督能力实现高质效监督,全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中央大兴调查研究的有利契机,学深悟透新评价指标,高度重视并深入研究评价指标的新变化、新内涵、新要求,敏锐把握评价指标“数量”与“质量”相统一、“全面”与“重点”相统一、管“案”与管“人”相统一的关系,把案件质量评价与检察官业绩考评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检察人员将评价指标背后反映的新时代法律监督理念运用到位,做到核心指标重点抓、具体指标系统抓、通用指标共同抓,通过依法办好每一起案件、让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每天都良性发展,把最高检、省院的部署要求及时准确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把学好用活《评价指标》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建设和承德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政法工作全局、为民司法实践中用好用活评价指标,把服务大局到不到位、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找准方位、找出规律、找到方法,通过主动履职、充分监督做优做强办案数据,全力做到注重质量办准案、提升效率快办案、确保效果办好案,以“求极致”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还听取了一季度各业务条线工作汇报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