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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开展专项活动立案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4件
时间:2022-03-24  作者:肖俊林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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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肖俊林)3月22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河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0年6月以来,河北省检察院部署开展了“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共立案办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74件,发出检察建议10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通过办案,督促修复受损长城87处,划定保护范围60处,规划修缮方案34个,完善警示标识牌933处,拆除违章建筑43983平方米,推动争取文保资金857万余元,修复长城保护范围内生态环境面积10.38万平方米。

  专项活动伊始,河北省检察院联合该省文物局率先对长城重点点段进行实地踏查,发现并移送了破坏长城历史和环境风貌等一批案件线索。承德市检察院联合该市文物局走访90余个乡镇、自然村,咨询长城保护员及长城沿线群众170余人,对总长约600公里的燕秦长城、汉长城、金长城、明长城遗址进行全覆盖实地踏查,利用无人机等设备采集现场照片2000余张。

  针对侵占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私搭乱建,非法排污,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人为破坏长城本体等问题,河北省三级检察机关依法实施精准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方式,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保定市检察院针对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在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建厂加工生产,严重破坏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和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提出5项诉讼请求,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林地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和破坏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金等共计181万余元,法院判决全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