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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检察院:三案例入选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
时间:2020-03-23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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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民事检察精品案例和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承德市检察院申报的《周某与丁某、李某、计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承德某公司与高某、李某某、北京某公司虚假诉讼监督案》入选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精品案例;《翁某某与武某某、张某某、袁某某借款合同再审检察建议案》入选2019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优秀案例。

近年来,承德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检察精准智慧监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工作指示,准确把握案件质量,着力在“精准”上做好文章,办理了一批具有较好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对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开展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白振平对成绩的获得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应珍惜荣誉、继续努力,加强精准化监督、精细化办案,推动民事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对今后工作开展:一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摒弃“就案办案”模式,在实体纠错、程序保障以外,还能在化解矛盾、民生保护、扶贫诉讼等方面给出“检察方案”,实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促进民事监督提质提效。二要加强办案机制建设,通过建立“繁简分流、上下联动、类案专人、专家咨询”的审查机制,提高审查质效,在重案、难案上多下功夫。健全借助“外脑”工作机制,起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咨询论证工作办法》,充分发挥民事专家委员会的优势作用,推进公正司法、廉洁司法,通过优化监督加强监督。三要建立重点监督理念,每年确定一个或几个监督重点开展工作,找准“靶心”、聚焦“准”度。强化典型重点案件督促纠正的示范作用,在个案中筛选出在司法理念及社会治理方式等方面有示范引领价值的案件,传导正确的价值判断,实现理念纠偏、政策宣讲、工作改进的示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