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检察新闻>公益诉讼
开拓中 凝聚保护长城力量——来自我省检察机关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一线的报道
时间:2021-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河北法制报
大号字

  

  图为长城保护踏勘现场。 河北法制报记者 牛继芬 摄于迁安

   长城蜿蜒,绿树葱郁。夏日的迁西县明长城榆木岭关城一片生机。“检察机关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提升了我们保护长城的法律意识。我们这里有400余株山桃树分布长城两侧。我们打算明年春天举办山桃花节,希望把古长城保护好,借助古长城优势把村里的旅游事业做好。”61日,长城保护员刘晓强告诉记者。

  河北长城资源丰富,总长2498.54千米,跨越从战国到明代不同历史时期。现存长城分布于河北9个设区市及雄安新区,共58个县(区、市)。因分布范围广、年代跨度大、建筑形制多样等总体特点,堪称“长城博物馆”,保护工作复杂而艰巨。

  河北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实践探索,20206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截至目前,共立案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1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1件,磋商结案30件,督促修复受损长城18处,协助划定保护范围20处,督促规划修缮方案14个、完善标识牌219处。

  摸排线索 用脚步丈量每一寸长城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是检察公益诉讼在新领域的探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秉群介绍。2017年,检察机关提起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写入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其所列明的四大领域案件范围后有一个“等”字,这意味着检察公益诉讼除法律明确规定的领域之外,还为办理其他领域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预留了空间。20199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将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等”外领域纳入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范围。

  “迁西县人民检察院在2019年就开展了长城保护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探索,为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探索了路径。”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李连军说。

  河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在全国15个存有长城文化遗产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尚属首次。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迅速行动,公益诉讼检察干警翻山越岭实地踏勘,了解长城现状,收集案件线索。

  “我们一方面对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另一方面,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了解辖区长城的基本数据、保护措施、修缮计划等情况。”在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宏向记者介绍。唐山辖区有长城文化遗址的遵化、迁安、迁西三个基层检察院均成立了勘察小组,对长城现状“摸清底数”,为长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找准症结”。

  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借助科技手段排查,准确查找案件线索。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指导基层院利用无人机进行勘察,收集线索,固定证据。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对“乌龙沟”等地长城进行了实地走访……

  全省各地公益诉讼检察人员用脚步丈量着每一寸长城,做到对长城概况“心中有数”,为长城保护全面开展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依法监督 以个案监督促普遍性问题有效治理

  榆木岭关城,四周群峰对峙。2019年,榆木岭关城修建了一段登山步道。”检察人员告诉记者,检察机关调查发现,步道建设危及长城安全,未依法报备审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最终,登山步道被依法拆除,长城又恢复往日风貌。

  “建设工程选址未避开长城保护范围而有关部门未尽监管职责,是这次专项活动监督重点之一。”李连军说。

  根据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重点对长城本体被刻画、涂污或者被擅自改变用途、擅自拆除后拒不履行修缮义务的违法行为;对未经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同意,未报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在长城保护范围内开发旅游项目、建设娱乐设施、对长城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违法行为等9方面重点问题实施精准监督。

  2020年,承德市双滦区的重点工程项目宫狮线公路自西向东穿过西地镇,按原工程计划,公路将穿过该镇前营村,这会对位于此处的汉代烽燧造成破坏。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发现上述线索后,及时与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进行沟通,并报告区政府。最终,宫狮线公路改线,避开了汉代烽燧所在位置,长城免受破坏。

  “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联席会、圆桌会等形式,加强与各辖区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组建长城保护员队伍,建立健全长城保护专项机制。”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振平告诉记者。

  涿鹿县人民检察院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马水长城西门外墙体遭到人为涂污问题。内丘县人民检察院针对鹤度岭明长城年久失修,破损严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促成相关部门争取到省文保资金40万余元,对长城维修加固……

  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长城保护案件线索及时办理,依法监督。同时在办案中,坚持把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通过圆桌会议、诉前磋商等举措有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主动纠错,通过“公益诉讼+社会治理”等方式,以个案监督推动涉及长城保护普遍性问题得以有效治理。

  凝聚共识 探索解决“九龙治水”难题

  “保护长城这一重要的文化遗产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继续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支持。”省文物局副局长韩立森说。

  长城文化遗产保护涉及不少历史遗留和民生问题,需要文化、旅游等多部门执法,以及住建、财政等多部门有效协同。因此,如何保护长城也成为“九龙治水”难题。

  “全省检察机关在各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协调长城保护的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何秉群介绍,全省检察机关一方面通过办案,破解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法律供给相对滞后带来的监督难题,助推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监管职责,另一方面主动对接、积极沟通,争取各相关职能部门支持配合,有效激活和提升了文物治理能力水平,推动形成保护合力。

  512日,在秦皇岛市山海关迎恩楼下,检察官李兴涛告诉记者,去年,迎恩楼洞拱被一辆水泥罐车剐蹭,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经调取证据,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损坏墙体被妥善修缮。

  此后,山海关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有关单位发送了5份涉及长城保护的检察建议书,并组织区旅游和文化广电局、城乡和住房建设保障局、交通局等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形式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具体的保护措施。

  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英杰表示,秦皇岛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实地踏勘工作,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与社会各方面的志愿者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群策群力,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辖区内的长城维护好、保护好。

  建立长城保护员机制,搭建长城保护网格;设立专项资金,重点保护长城……专项活动的开展,有效增强了各地政府对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推动完善了文物和文化遗产长效保护机制建立完善,提升了全社会长城保护的法治观念。

  61日起《河北省长城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我省加强长城保护利用、阐释长城价值、弘扬长城精神等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此为契机,持续加强与立法、执法机关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断增强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合力,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等方面加强协作,确保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何秉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