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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四个坚持”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3-12-13  作者:  新闻来源: 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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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今年以来,承德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立足检察职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深入推进院领导办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重点工作,着力推动检察信访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领导办案解决难题。该院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检察长任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统一指挥、整体联动、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工作合力。建立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对信访案件“督办、结案、稳定”等关键环节和检察长接待日等关键节点,包案院领导直接过问、直接参与、直接负责。建立疑难信访积案领导办案制度,对疑难信访积案,由院领导全程负责接待信访人、听取信访人意见、组织分析研判、与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等具体工作,确保积案化解质效。

坚持案件办理规范化。该院组织全体控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信访工作文件,对常见问题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有针对性地制作规范性答复。对信访积案、重复信访案件,按照“一案一台账、一案一方案、一案一卷宗”的标准登记造册、动态管理,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限期化解。建立重点信访案件定期督导制度,制定信访案件办理进度表,促进案件有序办理。

坚持矛盾化解多元化。该院充分发挥律师作为法律专业第三方的独特优势,邀请律师参与接访、听证等工作,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为信访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心理咨询,在释法劝导的同时纾解心结,促进息诉息访。利用检察一体化格局下各部门业务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建立纠纷线索的排查、发现和移送机制。刑事、民事检察部门在日常办案中发现涉情感类、债务类等矛盾纠纷线索,可能产生信访隐患的,及时移交控申部门研判,开展纠纷化解工作,把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该院以经济纠纷、民营企业纠纷等案件作为和解重点案件,坚持“协调为主、和解优先”。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运用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通过听、询、评、议,赢得当事人信任,消除当事人认识误区,尽最大努力引导达成和解。

坚持源头治理长效化。该院深入分析信访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积极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实现治罪与治理、治标与治本并重,从源头预防信访矛盾发生。同时,深化司法救助制度,对确有困难需要继续帮扶的涉案信访群众,及时开展帮扶救济工作,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传递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