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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砥砺前行·基层检察院风采】平泉市人民检察院:牢记使命 奋勇前进
时间:2018-1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平泉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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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平泉市人民检察院重建,开始恢复办公。

“我还记得,检察院初建的时候,条件很艰苦,30多个人,几个部门,几间小平房,小小的办公桌和几条木凳子,交通工具只有自行车,更多的时候需要我们骑自行车或步行去办案,但我们不觉得苦,因为我们是检察人,肩负着人民赋予的使命,我感到光荣、自豪。”退休老检察干警陈国才回忆说

如今,院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了宽敞明亮的办公大楼和各种先进的办案工具,各项工作也取得了很多可喜的成绩。“看到这样的现状我十分开心,希望继续发挥余热,把经验传授给大家,让检察院越来越好!”陈国才欣慰地说。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20161010日,院全面推开首批检察官员额制改革,28名员额检察官,身着统一制服,面向国旗举起右拳,齐诵誓词。

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围绕“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该院党组成员回归办案一线,重心下沉,以普通检察官身份直接办理案件,员额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减少了汇报、审批等诸多环节。“相对以前上诉案件需要汇报后由领导决定,现在主办检察官审阅案件材料后就能直接撰写阅卷意见并向法院送达,5个工作日内就能给出明确的意见,大大节省了办案时间。”公诉部门员额检察官初伊说

80后检察官助理李强也深有感触,“实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后,给我们年轻的检察官助理传递了一种信号,指明了一条路,只要你够勤奋、肯钻研、业务能力够强,就可以成为一名员额检察官,从而获得更多的职业认同感、尊荣感和归属感。”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和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是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司法改革深化之年。今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定的刑诉法和检察院组织法,这两部重要法律的修改,对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法律制度,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平泉检察人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承接与创新中,走向崭新的未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柴畅达表示。

近年来,院连续四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连续第五届荣膺“全省文明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示范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