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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孩子”—— 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侧记
时间:2018-07-26  作者:姜丽娟 谭萌  新闻来源: 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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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刑法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是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正在向学生讲解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法律知识,学生们踊跃提问,检察官认真作答,这温馨的一幕仅是该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双桥区检察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充分认识新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责任和目标,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将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积极推进刑事和解,护航折翼天使。双桥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坚持依法“少捕、慎捕、少监禁”,通过辨法析理、分解责任、说明教育等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同时,着重把好案件回访关,及时走访掌握双方思想动态,巩固和解效果。刑事和解降低了被害人所受损失和加害人的犯罪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为加害人争取到认识错误、改过自新、重回正途的机会,真正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多渠道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近年来,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较多,双桥区检察院结合具体情况,针对未成年人,尤其是留守儿童、流动、失学、闲散未成年人加强司法衔接规范化,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和律协沟通配合,在案件社会调查、逮捕必要性审查与法律援助等制度上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其中,该院对多起涉及学龄前儿童被贩卖和虐待的案件提前介入,收到很好的效果。联系山庄、华川等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站,开辟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检察院受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第一时间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形成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多样化宣传,依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双桥区检察院重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积极争取区委、妇联、教育局等部门的支持,精心构筑青少年普法教育和预防教育基础工程。启动“送法进校园”巡讲活动,选派16名宣教经验丰富的精英检察官组成四个巡讲组,开展为期一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按照实际需求为辖区40余所中小学校和几所大中专院校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    

在全力做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同时,双桥区检察院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实际工作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助力孩子们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