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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检察官司法责任—— 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八化”建设纪实
时间:2018-05-23  作者:郭习何 谭萌  新闻来源: 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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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聚焦“问题清单、案件评查、绩效考核”三项工作,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强化员额检察官敢办案、会办案和办好案意识,有力推进了基层院“八化”建设。该院先后荣获了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八化”建设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先进检察院”、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等多项荣誉。

  清单指引,从目标上引领检察官强化司法责任

  “《业务流程问题清单指引》出台的非常及时,列明了办案环节应做事项和注意事项,让我们一目了然,同时也提醒我们办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双桥区检察院侦监部检察官安静超说。

  为了规范办案流程,提高检察工作质效,双桥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业务流程问题清单指引》,从“具体司法办案”和“应用系统操作”两个层面上,规范了基层检察院所有检察办案工作的业务流程,把每个部门业务流程以表格形式分设栏目,列明办案环节应做事项和注意事项,让干警时时对照学习研究。

  通过一段时间的落实,双桥区检察院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程序意识、规范意识明显提升,所办各类案件瑕疵率降低了23%,有力规范了司法行为、提高了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公信力。

  案件评查,从结果上倒逼检察官强化司法责任

  “今天,咱们开会简单说一下公诉部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几个共性问题,法律文书格式不规范,案卷装订也不符合要求……”这是双桥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检察官刘凤强向公诉部全体干警通报近期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要求承办人进行整改。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双桥区检察院实行严格的案件质量监督制度,制定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组,由两名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努力把监督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案件质量评查开展以来,共评查案件662起,案件“好”档次达到95%以上,检察官全年办案质量“良好”档次以上达到100%

  科学考核,从待遇上激励检察官强化司法责任

  “如何将绩效考核制度与检察工作实际相融合,如何全面到位、科学准确、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这是司法改革后检察机关要面对的新课题……”双桥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乾瑞说。

  针对这一课题,双桥区检察院广泛征求意见、充分研究论证,制定出台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及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试行)》。绩效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办案效率、办案效果、司法技能、所在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纪律作风、外部评价八个方面详细设置了考核标准。通过实施绩效考核,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各类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形成了检察官争着办案且办好案、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忙着服务办案的浓厚氛围,夯实了检察官司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