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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人民检察院多举措实现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时间:2017-01-18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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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组织纪律性,严格队伍管理,双桥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工作实际,实行科学化的管理,实现了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

领导带头,率先垂范。该院党组成员带头遵守和执行各项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岗位职责。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站在对党组负责、对职责负责、对工作负责的高度,认真开展好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贯彻好院党组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要求和规定,做工作带头人和遵纪守法的模范。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党史、记党章、守党纪作为常规教育方式,长抓不懈。时常开展学习《检察官法》《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等法规纪律,督促和教导干警树立廉洁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记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举办专题讲座交流工作经验、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电影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管住自己、干好工作、奉献社会”的自我监督理念,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内化于心。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着眼于实际需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规划,并抓好实施;着眼于全面提升队伍素能,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培训;着眼于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持续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对参加各类岗位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的干警,提供学习时间和条件。突出针对性,根据年龄状况合理调整人员,使各部门做到新老组合、高低搭配;干警之间互结帮学对子,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各部门针对岗位工作特点和薄弱环节,制定练兵计划,分季度抓好落实。

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健全完善一系列配套制度,初步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规范约束干警行为、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制度约束机制,使全院干警动有规、行有矩,机关管理和各项检察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围绕大力弘扬“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团结奋进、严格自律”四种风气,加强作风纪律建设,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强班子成员、中层领导与干警之间的纵向监督,在全院形成“下管一级、上连一级”的连带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