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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静荣获2015年度承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时间:2016-04-19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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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承德市妇女联合会印发了《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决定》,承德市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杨静名列其中,被授予承德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据悉,杨静同志从检19年来,立足本职,勤学苦研,凭借对法律的执着追求,对公平正义的不懈坚守,在公诉岗位上绽放着一名女检察官的青春风采。办案中查微析疑。在办理李某等三人涉嫌诈骗47.9万元、非法拘禁案中,她通过两次提出抗诉,使被告人李某由原判六年一个月有期徒刑被改判为十年五个月有期徒刑。法庭上揭露犯罪。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李某某等14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案的庭审中,她从李某某等犯罪组织成立、资金来源以及资金流向等角度出发发表公诉意见,释法说理,有力地揭露了李某某等的犯罪行为,使被告人认罪服法。用耐心化解矛盾。在办理姑侄之间发生的一起轻伤害案件中,她积极查找双方发生纠纷的根源,主动找到双方亲属缓解激化的情绪,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化解了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