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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检察院︱女检察官的故事之:既要当好“指挥员”,更要当好“战斗员”
时间:2016-03-04  作者:刘凤强 李雪  新闻来源: 双桥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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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你为什么老是让我在外面买饭吃?我想吃你做的菜!”“妈妈工作忙,没时间做饭,你在外面吃不是一样吗?”“不一样,在家里吃饭,可以跟你们说话,多温暖啊!”简单的几句对话,让刘长缨心里很不是滋味儿。然而,女儿的话很快就成了“耳旁风”,刘长缨转眼又回到看卷、提审、制作法律文书的“常态化”工作中去了……

1989年刘长缨大学毕业,从毕业参加工作至今一直工作在办案一线,从大刑检科、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到侦查监督科,一点一滴,兢兢业业,她用公平和正义捍卫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

在办理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时,涉案犯罪嫌疑人多达18人,而且案件社会影响很大。当时,公安机关将该案在下班前报捕至双桥检察院,时间紧,任务重,刘长缨决定“开夜车”,一个通宵就审查完了全部卷宗,制作了审查逮捕意见书,并提出该案存在疑点,列出补充侦查提纲,为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我们院地处市中心,每年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数在11个县区院是最多的,加之科里人手少,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中刘科长总是冲在最前面。”侦监科的小李说。2005年以来,刘长缨共办理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捕刑事案件1500余件2000余人,没出现任何差错。

在同事们眼中工作风风火火的刘长缨,生活中却喜欢宁静,爱读书,爱钻研,她常说,“外在的气质与内在的修养达到完美的统一,才能使自己自信、自立、自强。”同时,在朋友们的眼中,刘长缨对交际、应酬总显得“漠不关心”。

“有事就说事,符合规定的我一定办,吃饭就没意思了。” 正是她这种从容、淡定和坦率,让她既收获了同事朋友的理解和友谊,也收获了内心上的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