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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县检察院︱女检察官的故事之:法律是严厉的,而人是温情的
时间:2016-03-02  作者:袁晓航  新闻来源: 宽城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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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张叔叔,您好!我是县检察院小胥,小涛最近在家表现怎么样啊?”

打电话的这个姑娘叫胥丽娜,现工作在宽城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由于是科里唯一的女同志,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所以经常办理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刚才的电话是她在小涛取保候审期间与其父母的第三次电话回访。

胥丽娜是80后,2012年从辽宁大学读完法学硕士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宽城县检察院。5年来,她凭着踏实和勤奋,迅速成长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战线上的行家里手。

“法律是严厉的,而人是温情的。点亮一座心灵的灯塔,为迷途的少年‘领航’,这才是未检干警的价值体现。”胥丽娜认为,刑罚的终极目的不是打击,而是教育。

2014年,在办理小涛聚众斗殴案件时,胥丽娜了解到小涛案发时系未成年人,考虑到小涛的悔罪态度,决定通过走访、约谈等方式,对小涛品德以及帮教、管教条件进行了详细的社会调查。通过了解,她发现小涛初中毕业后一直在家务农,后到县城打工,交友复杂,因朋友义气,参与聚众斗殴,以致走上犯罪道路。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小涛案发时未满十八周岁,因一时义气帮人打架,系从犯,且悔罪态度较好,其父母也具备监管帮教条件。最终,对小涛作出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决定。

小涛取保候审期间,胥丽娜多次给他做心理疏导,分析性格特点及犯罪原因,指明正确的人生方向,并向小涛及其母亲送达了刑事训诫书、告诫家长书。

“孩子表现很好,我们全家都很感谢你啊!”每次电话回访,小涛父母都重复着这样的话。

“坚持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坚持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这是胥丽娜的座右铭。(文中“小涛”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