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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检察院以“四个强化”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时间:2015-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丰宁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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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丰宁县院以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坚持强化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责任意识、监督制约,着力从明责、履责、评责、追责四方面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全位体系抓“明责”

一是突出“一把手”责任。组织院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强化组织领导和内部监督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检察长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管人、管事、管自己的 “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随时或阶段性的考核,跟踪督促贯彻落实进展情况,督促领导小组成员认真查找与大局需要、群众期待和上级部署不适应的问题。

三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检察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个人责任。完善考核办法,对未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已对11名党组成员建立了履责档案,责任分解,责任到人,履责有痕;对8名新任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二、强化制度保障,致力全域机制抓“履责”

一是修订风险防控机制。针对检察权的配置和运作特点,从梳理办案流程入手,查找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完善制度规定,设计工作流程,明晰岗位责任,突出对班子成员和干警执法办案的权力管控监督,使风险防控形成制度化和长效化。

二是完善日常管理制度。修订《督查、督办检务督查工作办法》、《执法、违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的规定》等制度,确保各项工作切实做到有章可循。

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党风廉政联席会议,通报廉政建设及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会诊,提出对策方案,形成党组总揽、纪检监督、部门齐抓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防联控新机制。

三、强化责任意识,构筑全程防线抓“评责”

上半年,该院检察长以“清正廉洁、执政为民”为主题,两次带头上廉政党课,积极开展“说纪讲法倡德”活动。牢固树立了全院“一盘棋”思想,紧紧围绕和自觉投身服务于全院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深化检务公开。同时在该院局域网开辟廉政文化专栏,丰富《廉政讲坛》内涵。大力弘扬“执法为民、勤政廉洁、甘于奉献”的时代正能量。组织干警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再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强化立体监督,着力全效督导抓“追责”

该院党组充分落实决策民主,在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开支、干部任免等,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使院党组的权力接受“制度笼子”的约束和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落实全程参与监督,对存在的问题书面提请院党组进行对照检查和整改,保障纪检监察对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同时完善“一案双查”制度,把检务督察、违纪查处作为改进作风促落实的重要手段,督促检查内设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