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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时间:2015-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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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高检院组织的第四届派驻监管场所等级规范化检察室考核评定中,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此次考核评定中,共在全国数千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中评出417个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河北入选11个,其中丰宁县检察院派驻看守所检察室是承德唯一入选的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2004年以来,丰宁县检察院严格落实《看守所检察办法》,不断加强派驻检察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坚持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促进了驻所检察室与看守所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的提高,维护了在押人员合法权益,确保了监管场所安全。一是与看守所共同探索人性化监管方式,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对2名青少年进行跟踪教育,使其顺利回归社会;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为4名在押人员的家庭落实低保政策,使其家庭走出困境安心改造。二是驻所检察人员坚持对在押人员的教育感化工作。督促、鼓励在押人员交待余罪,积极揭发他人犯罪。三年来,有5名罪犯主动交待自己的余罪,3名在押人员积极揭发他人犯罪,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同时,通过给在押人员发放“明白卡”和“权利义务告知书”等方式,保证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超期羁押、无被侵权的现象发生。三是积极探索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共向法院和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5件,全部被采纳后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有效增加了对被羁押人员的司法救济途径,既保证了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又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