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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检察院“中秋节”前加强廉政及安全教育
时间:2014-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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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秋节”将至,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机关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把“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引向深入,切实抓好节假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安全保卫工作,丰宁县检察院及早动手,召开院务会议,进行廉政和安全教育。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金学武就加强“中秋节”期间廉政、纪律、安全、值班、规范用车等方面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守检察纪律,规范自身言行,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做到“四不”: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不该说的不说,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严格执行值班执勤制度。值班执勤人员准时到岗,坚守岗位,无事报平安,遇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执勤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所有干警通讯工具要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以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三是严格规范车辆管理。认真遵守派车和封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未经派车程序擅自用车,严禁警车在餐饮和娱乐场所等区域停放。

  四是加强保密工作。提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措施,做好计算机的保密工作,妥善保管好卷宗和文件材料,防止失泄密情况发生。

  五是加强督导检查。“中秋节”期间,该院纪检组将会同政治处、办公室等部门对上述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