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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院探索建立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时间:2014-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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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关于简易程序检察院派员出庭的规定,有效规范执法行为,兴隆县院探索简易程序集中审理模式,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一、提高业务素质,规范执法行为

  为有效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规范执法行为,兴隆县院积极构建内外部学习交流平台,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疑难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业务素质。2013年以来,共开展岗位练兵2次,同岗竞技1次,专项教育培训5次。同时,充分利用好国家检察官学院、京津冀检务合作院教学平台,组织干警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市平谷区院参加培训,举办新刑诉法考试,不断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结合业务实际,创新工作举措

  结合修改后刑诉法要求简易程序案件公诉人应当出庭情况,该院开展专题调研,与法院沟通协调,制定了“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机制”,对符合适用简易程序条件的案件,探索集中分配、集中审查、集中起诉、集中出庭、集中监督的“五个集中”办案模式,规范了执法行为,降低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缓解了公诉压力。

  三、强化示范引领,确保工作落实

  为切实落实规范执法行为,该院强化领导示范引领,带动队伍将规范执法落到实处。5月31日,检察长李宏伟亲自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了吴某某涉嫌盗窃案、司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张某某涉嫌骗取贷款案等5起简易程序案件,为保证出庭质量和效果,全程介入审查,认真审阅案卷,做好出庭准备,庭审中出示证据主次分明、条理清晰、衔接紧密、环环相扣,强化释法说理,进行法制教育,5起案件全部当庭宣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