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业务建设
市检察院“检教”携手 共筑法治校园
时间:2023-03-21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日报
大号字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律和安全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能力,营造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近日,市检察院走进双桥区大石庙中心小学,开展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例及危害”为主题的法治安全教育讲座,深入浅出地为师生传达了“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及“入职查询制度”等制度要求,助力校园安全建设,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授课中,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刘桂峰结合近年来承德地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警示教师应严格规范自身言行,筑牢法纪底线,不碰道德红线,全面细致地阐述了人民教师在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中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入职查询制度的相关要求。并告诫教师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学校在新招录教职员工前,应当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这些制度举措旨在依法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护航学生健康成长,实现学校、师生与家长多方共赢,促进学校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活动现场还发放了强制报告手册、检察官寄语、未成年人法治保护宣传折页等240余册宣传资料,表达了检察机关对师生们的深深关切。

此次安全教育讲座是市检察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及“入职查询制度”等文件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校园安全建设、强化教师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有重要作用。今后,承德检察机关将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入职查询制度”的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