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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子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为农民工解“薪”烦
时间:2022-03-01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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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关秋实,通讯员刘庭)日前,营子区检察院集中办理了13件支持起诉案件,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14万余元,解决群众的“烦薪事”。

  申请人高某芝、桑某芹、怀某等13人均为农民工,受雇于某种植园、某工地食堂、某建筑工地等场所,提供劳务服务,期间被拖欠工资,经各申请人多次催讨,各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报酬,以上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营子区检察院认为上述案件系侵害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可以支持起诉的案件,承办人及时受案,主动与主审法官沟通交换意见,适时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助力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

  营子区检察院支持高某芝等13人的诉讼主张,均被法院支持并采纳,责令被告支付13名农民工工资。该院将重点对以上案件执行情况进行跟进监督,及时了解情况,掌握执行进度,形成监督效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有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