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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检察院:携手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法治与校园安全同行
时间:2020-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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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重要指示,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用“检察蓝”守护校园安全,9月7日,承德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儿保中心、教育局共同走进承德县乌龙矶小学,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查访督导,并为同学们讲授新学期法治第一课。

  针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承德市检察院同市儿保中心、教育局、乌龙矶小学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承德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刘桂峰主任通报了近年来承德地区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传达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关于全国检察机关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阶段性工作情况的通报》《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重申了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她强调,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净土,容不得任何犯罪分子的侵犯,只有扎紧法治的笼子,才能让犯罪分子无计可施。学校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一旦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时,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对及时报告的教职员工,建议教育部门给予奖励、表彰。同时,承德市检察院听取了各相关单位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中的意见建议。会后,通过查看资料、询问学生、查看监控设备等方式对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招录人员是否严把入口关、是否开展有效地法治教育、监控是否全覆盖、女生宿舍是否封闭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

  座谈会后,由承德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马健副主任为同学们上了新学期法治第一课。课堂上,授课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介绍了检察院的职能,让大家对检察院有了初步的了解,并用检察官办理的承德地区真实案例讲述了盗窃、校园欺凌等未成年人常见的犯罪,告诫同学们要树立规则意识、尊法守法。同时以“一拒绝、二必须、三不要”口诀教导大家在遇到性侵害等危险时学会如何自救。活动现场还发放了检察官寄语、儿童自护手册、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同时,也为孩子们送上了书包、图书、篮球等爱心礼品,表达了检察机关对孩子们的深深关切与殷殷期盼。

  此次联合督导检查是承德市检察院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举措,旨在强化教育相关部门保护未成年人、与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今后,承德检察机关将继续把“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做成刚性、做到刚性,助推其他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共同为校园筑起一道坚固地防火墙,让同学们在阳光下快乐健康的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