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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 守护家园
时间:2019-09-17  作者:  新闻来源: 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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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承德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置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生态支撑区”建设的大局之中,积极谋划法律监督举措,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为“生态强市、魅力承德”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承德绿色生态优先发展是检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根本任务之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是根,只有根深,才能枝繁叶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是本,只有本固,才能贡献高质量的检察产品。”2019年初,承德市检察院新一届党组组成,党组书记、检察长白振平对检察机关如何服务绿色发展有着深刻的认识。    

在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空气、水体等方面的犯罪”重点监督领域的同时,又结合承德地域实际,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小专项监督立案”行动,平泉市办理的赵利冬等跨省倾倒洋垃圾污染环境案就是“小专项”行动中取得的大成果。该案被高检院评为20172018年度全国检察机关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优秀立案监督案例。    

在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部署上,承德检察机关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也是服务”的理念,不断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围场检察院诉该县国土资源局履职不完全、不充分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围场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系河北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201812月,围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行政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营子区检察院开展“土地复垦专项活动”,向该区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通过对矿山废弃地项目内适宜复垦为耕地的矿山废弃地进行复垦,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利用率”。据统计,该项建议共督促复垦耕地2890余亩,占到该区耕地总面积的四分之一。    

截至目前,承德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726件,启动诉前程序685件;通过诉前程序挽回被损毁国有林地110余亩,督促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1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