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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活动
时间:2018-12-17  作者:  新闻来源: 承德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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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工作透明度,近日,承德市检察院邀请3位人民监督参加李某某不服法院判决申诉案公开答复活动。

  申诉人李某某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其不服承德市滦平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以及滦平县人民检察院不予抗诉答复,以原案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为由向承德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市检察院通过听取申诉人陈述、审查原始卷宗等方式对该案进行了复查,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公开答复会。

  受理您的案件后,我们调阅了全部卷宗对案件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查,今天开答复会是把案件过程和法律适用跟您全面、细致地再梳理一遍。”答复会上,申诉案件承办人和原案承办人从案件办理过程、法院判决依据、不予抗诉理由、复查程序等多方面向申诉人释法说理。3位人民监督员也从法、理、情等角度,与申诉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最终申诉人对检察机关采取公开答复的方式充分认同。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答复活动,是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司法公开的重要体现,希望有更多的机会参加此类活动,更加深入的了解检察工作。”参加活动的人民监督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