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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检方认真落实“五抓”要求提升刑执检察法律监督能力和效率
时间:2018-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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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谢文平)近年来,丰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紧紧围绕“重规范、强监督、保安全”工作准则,认真落实抓规范、抓办案、抓专项、抓信息化建设、抓队伍建设“五抓”要求,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职责,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法律监督能力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该院办理的杨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做法被高检院执检厅转发推广。

    实际工作中,丰宁检方坚持把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作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精心谋划,积极推进。该院研究制定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实施办法》,并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协作的办法》,形成内部沟通、外部协作的工作合力。通过规范操作流程、证据标准,探索建立说理告知、案件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促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变更执行制度核心组成部分,丰宁检方把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重点放在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监督,从源头开始对刑罚变更执行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网格化的监督检察,保证检察监督全覆盖、无空白。

    丰宁检方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有着良好的基础,近两年来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今年,该院加大工作力度,共发出书面检察建议4份,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违法各1人。对提出的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司法局均予以回复并进行认真整改。

    在稳步推进刑执检察工作过程中,丰宁检方还加大了专项检察活动的开展力度。一是开展了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全面开展日常检察工作,督促县看守所正确履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监区巡视检察和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听取情况反映,提供法律咨询、接收递交的材料等,共接收控告申诉举报材料6份,均已移交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换押环节存在问题。二是深化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完成了2013年以来全部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录入,就今年以来法院判决生效的15起财产刑案件未及时移送立案提出纠正意见,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目前,县法院均已回复对15起案件全部移送立案。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就交付执行、社区矫正监管、刑罚执行、财产刑执行几方面加强监督检察。在宣传发动和线索排查方面,多渠道搜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目前共搜集到案件线索4条,已移送有关办案部门。

    今年以来,丰宁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313人,建议采纳率100%,占执行逮捕人数的15.66%。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检察4次,联合县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大检查8次,与在押人员谈话68人次。纠正刑事执行违法19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1件。纠正意见均得到回复并予以整改。并先后向县司法局、公安局、看守所提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