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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区检察院:ATM机发现遗失卡 取现万元获刑罚
时间:2018-07-30  作者:李明杰 何缘  新闻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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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款时发现他人遗留的银行卡插在ATM机上,遂起贪念取走万元。近日,经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773840分左右,刘某到承德市双桥区一个自动柜员机网点排队等待取款。当轮到刘某时,他发现自动柜员机内插着前一客户遗留的银行卡。刘某查询余额后,发现卡内余额为1万余元,遂起了贪念,当即取款1万元,连同银行卡一起装进包内带走。经被害人报警,刘某被抓获。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将银行卡及1万元现金退还被害人。

  经查,刘某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ATM机上使用,取走他人的存款,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数额较大,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