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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县检察院:建立涉林案件协作联动机制
时间:2016-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宽城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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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宽城县检察院与该县森林公安局共同会签了《涉林案件协作联动机制》,加大对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依法打击涉林刑事犯罪,预防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渎职犯罪。

《涉林案件协作联动机制》规定,以森林公安为办案侦查主体,检察机关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的原则,分工负责,相互配合。一是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应森林公安邀请,检察机关可以提前介入森林公安查办的案件,并对其侦办案件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侦查活动合法、公正、高效。二是案件质量把关机制。对森林公安查办的案件做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退回补充侦查前,可以邀请森林公安侦查人员参与,对案件进行剖析;在对重大涉林案件提起公诉时可以邀请森林公安侦查人员进行庭审观摩,提高执法办案水平。三是移送告知机制。森林公安办理的涉林行政处罚案件定期向检察机关备案,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在查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森林公安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时,及时向森林公安进行通报。四是沟通联系机制。与森林公安每半年召开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刑事犯罪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交流办案经验,分析办案过程,汇总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共同提高办案质量。五是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机制。与森林公安局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会议,对职务犯罪案件进行剖析,查找根源,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的手段和措施,共同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